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、資格互認,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,并按照《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》注冊,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,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。
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,考試每年舉行一次,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、統一組織的辦法。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,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。考試采用滾動管理,共設4個科目,滾動周期為4年。
造價工程師由國家授予資格并準予注冊后執業,專門接受某個部門或某個單位的指定、委托或聘請,負責并協助其進行工程造價的計價、定價及管理業務,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工程經濟專業人員。
報考條件
1、一級造價工程師
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憲法、法律法規,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以申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:
(一)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(或高等職業教育)學力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;
具有土木建筑、水利、裝備制造、交通運輸、電子信息、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(或高等職業教育)學力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。
(二)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(認證)的工程管理、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力或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;
具有工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力或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。
(三)具有工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。
(四)具有工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。
(五)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力或者學位的人員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。
2、二級造價工程師
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憲法、法律法規,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,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以申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:
(一)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(或高等職業教育)學力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;
具有土木建筑、水利、裝備制造、交通運輸、電子信息、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(或高等職業教育)學力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。
(二)具有工程管理、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力或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;
具有工學、管理學、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力或學位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。
(三)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力或學位的人員,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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